"小販問題"(轉載自街角)
小販問題
「賣兩粒花生也是老闆,自食其力,為甚麼要趕絶呢?」這是家父早前看到一個關於小販報道而作出的慨嘆。畢竟,在我年幼時,我家也是當小販維生的。那是七十年代的葵芳邨,當時我和我姊仍是小學階段,父母每天早?形缂巴砩衔鍟r半過後,便趁小販管理隊的非當值時間,拿著布匹及被袋到屋邨空地或附近工廠區擺賣。而擺賣亦瞬即被小販們排成一行一行滿滿的,各自經營。及至非擺賣時間,雙親便趕緊每分每秒,往深水埗買布匹,回家剪裁,制成被袋,以作售賣。那時小販算是正當的職業,透過勞動,為坊眾提供價廉物美的產品。
可是,隨著小販的逐步嚴厲,小販的數目己大大減少,在我家荃灣,每早六時多便見小販管理隊車輛四處巡查,在晚上十二時多,仍見小販管理職員在荃灣地鐵附近巡視。到底是甚麼因素,導致香港政府要花如此多人力物力去取締小販呢?
縱觀現時官方觀點,小販常被描繪成影響市容,阻塞交通,污染環境的社會毒瘤。然而,若我們環顧四週,定當發覺小販的問題,絶對及不上地產商對環境的破壞,汽車帶來的污染,及警員截查市民身份証對市容的影響。
若我們從小販的本質及功能來看小販問題,那麼可發覺現行的小販政策是充滿吊詭的,本文簡述如下。
首先,現代資本主義思潮經常強調的是市場機制,無形之手的自我調節。而小販,理論上應是這種經濟體系下的理想經濟模式,因為小販此行業無論對資本,資源與知識均没有特定要求,是最富靈活彈性的經濟模式,而與之緊密聯繫的山寨式工業,更向來倚重此售形式減省成本,以達到薄利多銷的經營策略,可是現今的小販政策是一種反競爭策略,將小販跟其背後的山寨式工業摒除於正規經濟之外,以致經濟的生產與消費均朝壟斷推移,將與大財團的競爭者推向邊陲。
第二,現代社會經常標榜的,是個人自由的選擇,可是小販政策的嚴厲取締,卻明顯剝奪了市民選擇工作形式的自由,迫使低下層勞動力競逐那所餘不多的工種,低下層市民可以選擇的工作,包括月薪不足五千元卻要工作十二小時的護衛行業或時薪才十三、四塊錢的快餐工作,面對如些微薄的薪酬,即使不眠不休,身兼兩職,亦不足以在這昂貴的城市從容地養活一家,身陷於一種狀似自由的不自由困境。
第三,現代社會經常強調的,是個人作為理性決定的身體。縱觀小販經營者,固然是理性選擇,而由於没有廣告模塑,小販光顧者著重的更是貨物的基本功能,屬於一種很理性的社會行為。可是政府卻常將兩者描繪成「非正常」及「非理性」一族,從而扭 曲及醜化他們的形象。
最後一個吊詭處,是現代社會經常標榜國家如何擔當中立的仲裁者角色,為社會整體利益而努力。可是歐美的研究告訴我們,公眾利益背後,更多的是權力的追求與對社會成員控制的增加,而香港小販政策縱使用上美麗的口號如社會的整潔與秩序,可這政策達致的秩序,是迫令小市民無論在生產或者消費層面均愛制於財閥的宰割,藉賭博炒風舒緩階級困境的失落,維持貧者越貧,當者越富的「社會秩序」。
總括而言,現有小販政策就是充滿了提倡競爭卻反競爭,推 崇自由卻反自由,標榜理性卻反理性,藉社會利益之名以達成社會控制的效果,將小販活動定義為非法及不斷將小販形象醜化,從而確保大財團無論在生產,銷售及僱傭上的絶對優勢
(轉載自<街角>)
「賣兩粒花生也是老闆,自食其力,為甚麼要趕絶呢?」這是家父早前看到一個關於小販報道而作出的慨嘆。畢竟,在我年幼時,我家也是當小販維生的。那是七十年代的葵芳邨,當時我和我姊仍是小學階段,父母每天早?形缂巴砩衔鍟r半過後,便趁小販管理隊的非當值時間,拿著布匹及被袋到屋邨空地或附近工廠區擺賣。而擺賣亦瞬即被小販們排成一行一行滿滿的,各自經營。及至非擺賣時間,雙親便趕緊每分每秒,往深水埗買布匹,回家剪裁,制成被袋,以作售賣。那時小販算是正當的職業,透過勞動,為坊眾提供價廉物美的產品。
可是,隨著小販的逐步嚴厲,小販的數目己大大減少,在我家荃灣,每早六時多便見小販管理隊車輛四處巡查,在晚上十二時多,仍見小販管理職員在荃灣地鐵附近巡視。到底是甚麼因素,導致香港政府要花如此多人力物力去取締小販呢?
縱觀現時官方觀點,小販常被描繪成影響市容,阻塞交通,污染環境的社會毒瘤。然而,若我們環顧四週,定當發覺小販的問題,絶對及不上地產商對環境的破壞,汽車帶來的污染,及警員截查市民身份証對市容的影響。
若我們從小販的本質及功能來看小販問題,那麼可發覺現行的小販政策是充滿吊詭的,本文簡述如下。
首先,現代資本主義思潮經常強調的是市場機制,無形之手的自我調節。而小販,理論上應是這種經濟體系下的理想經濟模式,因為小販此行業無論對資本,資源與知識均没有特定要求,是最富靈活彈性的經濟模式,而與之緊密聯繫的山寨式工業,更向來倚重此售形式減省成本,以達到薄利多銷的經營策略,可是現今的小販政策是一種反競爭策略,將小販跟其背後的山寨式工業摒除於正規經濟之外,以致經濟的生產與消費均朝壟斷推移,將與大財團的競爭者推向邊陲。
第二,現代社會經常標榜的,是個人自由的選擇,可是小販政策的嚴厲取締,卻明顯剝奪了市民選擇工作形式的自由,迫使低下層勞動力競逐那所餘不多的工種,低下層市民可以選擇的工作,包括月薪不足五千元卻要工作十二小時的護衛行業或時薪才十三、四塊錢的快餐工作,面對如些微薄的薪酬,即使不眠不休,身兼兩職,亦不足以在這昂貴的城市從容地養活一家,身陷於一種狀似自由的不自由困境。
第三,現代社會經常強調的,是個人作為理性決定的身體。縱觀小販經營者,固然是理性選擇,而由於没有廣告模塑,小販光顧者著重的更是貨物的基本功能,屬於一種很理性的社會行為。可是政府卻常將兩者描繪成「非正常」及「非理性」一族,從而扭 曲及醜化他們的形象。
最後一個吊詭處,是現代社會經常標榜國家如何擔當中立的仲裁者角色,為社會整體利益而努力。可是歐美的研究告訴我們,公眾利益背後,更多的是權力的追求與對社會成員控制的增加,而香港小販政策縱使用上美麗的口號如社會的整潔與秩序,可這政策達致的秩序,是迫令小市民無論在生產或者消費層面均愛制於財閥的宰割,藉賭博炒風舒緩階級困境的失落,維持貧者越貧,當者越富的「社會秩序」。
總括而言,現有小販政策就是充滿了提倡競爭卻反競爭,推 崇自由卻反自由,標榜理性卻反理性,藉社會利益之名以達成社會控制的效果,將小販活動定義為非法及不斷將小販形象醜化,從而確保大財團無論在生產,銷售及僱傭上的絶對優勢
(轉載自<街角>)
1 Comments:
原因出在一個字「稅」…要怎麼課小販的稅收?稅務機關怎麼知道他有沒有漏報?即然無法知道他實際的收入,無法課到稅,當然卯起來取締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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